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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條款

1. 適用範圍

本服務條款於使用申請人(以下簡稱「申請人」)使用ESONDATA易訊數據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或「易訊數據」)所提供之無限上網數據服務、設備及其附屬品(以下簡稱「上網設備」)時適用之。

2. 無限上網數據服務之使用限制

A. 無限上網數據服務得依本公司所定方式,於提供無限上網數據服務之國家或地區內使用。

B. 使用無限上網數據服務並無法、也不容許進行online game, live streaming,語音通話(以WiFi功能進行語音通話除外)。如申請人利用本公司提供之通信設備進行語音通話而造成任何費用,申請人需承擔所有通話費用、責任及100%行政罰款于本公司。

C. 受到不同國家電訊服務商之Fair Usage Policy 公平使用條例限制,每日數據流量不可超過400MB, 如因流量過多,減慢上網速度或停止服務,恕不另外通知。
D.在一些國家例如中國,一些應用程式有機會被國家限制使用,本公司不會承擔相關責任
E.Esondata WiFi無限數據不限速套餐會依照覆蓋國家當地營運商網絡為基礎,根據當地流量公平使用原則FUP, 當流量使用在一定時間內過大時, 當地營運商有可能採用限制使用或限速措施
3.網絡質素
本公司不就服務質素或服務網絡作任何擔保。於網絡繁忙時段(即多人同時使用網絡資源),客戶的流動數據體驗以及使用該服務或會受到間歇性影響。

4. 申請及合約成立

A. 申請人填妥本公司所定申請書後,直接(或透過本公司指定代理人)向本公司提出申請(以網路申請者,則線上申請資料送出後,以寄發自動回覆之電子郵件方式代替)。租借之上網設備,其線路由本公司指定,本公司於設備借出前指定之,不可更改。

B. 申請人依照本公司規定之手續完成申請,經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代理人同意該申請後合約始成立。

C. 合約成立後,申請人需先支付全數應付金額確認訂單。

D. 如合約內有收取按金擔保之情況。原缴按金於所有通信設備歸還及租金相抵計算後退還給申請人。

E. 如因庫存量不足或其他事項而無法依照前項申請内容提供服務,本公司應將所有已收取之租金及按金全數歸還給申請人,但不會作出額賠償。

5. 上網設備之交收

A. 申請人必需在申請書上填寫交收方法。如本公司不能依照要求交收,必須聯絡申請人再作安排,一切額外交收費用將由本公司承擔。

B. 申請人如沒有在申請書上指定交收方法,又未能聯絡者,本公司假定取貨地點為本公司之辦公地址(銅鑼灣百德新街2至20號恆隆中心8樓808室)。

C. 客戶須自費在指定之歸還日期或以前,前往本公司之辦事處(銅鑼灣百德新街2至20號恆隆中心8樓808室,星期一至五早上11:30至晚上7:30)歸還該設備、否則、易訊數據將按其租借日費每日額外收取租金費,直至易訊數據收到狀態良好之該設備。。


公眾假期

6. 租借期間

A. 租借費用是從出發日起計算到回程日結束。租借使用期原則上以30日為上限。申請人使用逾30日時,須另行洽談商定。

B. 租借期間(即旅遊期間)如上網設備因任何問題無法使用,申請人應立即撥打服務熱缐通知本公司安排暫緩收費。如申請人回港後才通知本公司,本公司有權不作任何費用調整而恕不負責。
C. 客戶如在未經申報的國家使用,將會產生漫遊數據,客戶並需要為使用數據申請人需承擔所有費用、責任及100%行政罰款于本公司。

7. 取消申請

如欲取消訂單,申請人須支付有關行政費︰

  • 出發日期5天前取消訂單,本公司將扣除租金的30%作行政費,按金全數退回 (運費另計)
  • 出發日期前的5天內取消訂單,本公司將扣除租金的50%作行政費,按金全數退回 (運費另計)


8. 通信設備之管理及遺失毀損

A. 申請人應遵照本公司指定之使用方法,以善良管理人之心及責任,使用、管理本公司之上網設備。

B. 申請人遇有上網設備遺失、損毀或遭偷竊之情事時,應立即通知本公司。此外,遇有通信設備遺失・毀損或遭偷竊之情事,於向本公司通報之前,遭人非法使用之上網及通信費用均應由申請人支付。

C. 於本公司認為必要時,本公司將與申請人共同會勘下,針對本公司上網設備之現狀進行確認,避免爭議。

D. 申請人遇有上網設備遺失・毀損或遭偷竊之情事時,應以以下賠償金額向本公司作出賠償:

賠償金額(港幣)

3G, 4G Pocket WiFi

$1000

USB 數據線

$30

Adapter 插頭

$200

SIM卡

$300

External Charger 外置充電器

$200

9. 禁止事項

A. 申請人不得於上網設備上加裝其他機械或附屬品,且不得從事改造、分解或損壞或其他致使上網設備功能故障之行為。

B. 申請人不得從事將通信設備轉租、轉讓、質押於第三人或供第三人作擔保標的等侵害本公司所有權之行為。

C. 申請人不得利用本公司之上網設備進行任何違規或非法行為。

10.公平使用政策

A. 為確保所有客戶能公平公正地進行通信,客戶必须按照本公司服務條款使用所有設備。電訊供應商有權隨時更改其服務模式及政策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
B. 全球90國家,全球52國,全球107國家每日用量上限為500MB,當地電訊商有權中斷、減慢速度、或限制使用。

C. 由於其將造成通信傳輸上之負擔,將依通訊協定限制使用。產生該中斷或限制時,使用費不會退還。

11.免責聲明
A. 客戶須確保所有裝置之數據漫遊服務已經關閉 (如適用),客戶未能如前所述將其數據漫遊服務關閉, 所有因此而引致之數據漫遊服務費用爭議, 易訊數據將不受理。
B. 如因客戶智能手機問題或錯誤設定而未能上網, 以致不能透過該服務上網, 易訊數據恕不負責。
C. 在法律容許的最大情況下, 易訊數據在任何情形下概不會對客戶及/或任何第三者因該服務而引致或與該服務有關的間接性、特殊的或後果性的損失或損害(包括但不限於利潤、收入、聲譽損失) 承擔任何責任。如證實易訊數據有違反本合約之條款,客戶之唯一及全部補償將會是易訊數據退還有關之服務日費。
12. 個人資料聲明 
A.客戶提供予易訊數據之個人資料只作Pocket Wi-Fi / SIM 卡租借服務用途。
B.閣下必須保證向易訊數據提供的所有資料為完整、真確及最新的。
C.易訊數據將遵守<<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>>來處理及管理客戶之個人資料。
13. 漫遊數據費用
     客戶租用之設備只可以在預約時之指定國家使用,否則本公司有權收取$100 /MB之漫遊數據費用
    本公司有權因客戶在未申報國家使用漫遊數據而立即終止服務
14.GoPro 租用條款
    客戶租用GoPro時需要繳付額外每部$2000之按金(可使用信用卡hold數)  

15.本服務條約之變更

本服務條約將不經預告變更,如有重大變更時,會在本公司網站上張貼公告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

電話 / Whatsapp 號碼:
(852) 68283783​
門市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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